我國綠色建筑已經進入規;l展時代,“十二五”期間,計劃完成新建綠色建筑10億平方米。到2015年末,20%的城鎮新建建筑達到綠色建筑標準要求。
然而由于歷史、資源、地理環境及社會經濟發展的各種因素的制約,綠色建筑的開展在世界各地的推廣和開展千差萬別。在國外較早開展綠色建筑評價的國家和地區如美國的LEED,英國的BREEAM,加拿大的GBTool,日本的CASBEE。
我國內地于2003年8月由清華大學、中國建筑科學研究院等九家科研院所聯合推出《綠色奧運建筑評估體系》。并在此基礎上于2006年頒布了第一部綠色建筑評價標準(GB/T50378-2006)(簡稱GBAS),該標準在編制的過程中參考了LEED和BREEAM等國外評估體系,并從我國國情出發對指標體系以及評價內容進行了調整,這是我國第一部綠色建筑綜合評價標準。
2014年5月27日,住房城鄉建設部公布了新版《綠色建筑評價標準》修訂稿,編號為GB/T50378-2014。住建部規定自2015年1月1日起實施,原2006版《綠色建筑評價標準》GB/T50378-2006同時廢止!毒G色建筑評價標準》顯示:綠色建筑是指在建筑的全壽命周期內,最大限度地節約資源(節能、節地、節水、節材) 、保護環境和減少污染,為人們提供健康、適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間,與自然和諧共生的建筑。這是符合我國國情的前提之下對“綠色建筑”這一概念做出的最精準的解讀。
新舊版綠色建筑評價標準區別:
1.將標準適用范圍由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中的辦公建筑、商場建筑和旅館 建筑,擴展至各類民用建筑。
2.將評價分為設計評價和運行評價。
3.綠色建筑評價指標體系在節地與室外環境、節能與能源利用、節水與雨水利用、節材與材料資源利用、室內環境質量和運行管理六類指標的基礎上, 增加"施工管理"類評價指標。
4.調整評價方法,對各評價指標評分,并以總得分率確定綠色建筑等級。相應地,將舊版標準中的一般項改為評分項,取消優選項。
5.增設加分項,鼓勵綠色建筑技術、管理的創新和提高。
6.明確單體多功能綜合性建筑的評價方式與等級確定方法。
7.修改部分評價條文,并為所有評分項和加分項條文分配評價分值。
新版《綠色建筑評價標準》比06版“要求更嚴、內容更廣泛”。修訂后的標準評價對象范圍得到擴展,評價階段更加明確,評價方法更加科學合理,評價指標體系更加完善,整體具有創新性。
龍康給排水技術轉發。
《綠色建筑評價標準》GB/T50378-2014下載